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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与他人同居,我该怎么做?

时间:2025-02-12|栏目:桐乡律师|
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。构成要件有三个:1、有配偶;2、不以夫妻名义;3、持续、稳定的共同居住。根据法律规定,只有达到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程度的,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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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集证据起诉离婚,并要求有过错方承担精神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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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收集证据积极应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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